主页 > imtoken里的ht > 有投资经验和财力的人更容易上当受骗?启动“区块链”骗局

有投资经验和财力的人更容易上当受骗?启动“区块链”骗局

imtoken里的ht 2023-08-30 05:12:34

号称“币圈最大的资本市场”,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进行网络传销。

短短一年时间,发展会员超过200万,层级关系3000多条,涉案金额超过148亿元……

2020年9月26日,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检察院提起的一起以“区块链”名义提起的网络传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浩、丁华清、彭易贤、袁立等14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定罪。被告人陈涛犯隐瞒、隐匿犯罪所得罪。上述人员被依法判处二年以上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犯罪文书,依法上缴国库。据悉,这是国内首例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大型跨境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近年来区块链被骗几十万,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区块链、虚拟货币等经济概念迅速在互联网上流行起来。

2008年11月1日,一位自称中本聪的人发表了一篇文章《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详细阐述了区块链技术、P2P网络技术、加密电子现金系统的架构概念基于技术、时间戳技术等,标志着比特币理论的诞生。两个月后,理论付诸实践。 2009年1月3日,第一个序列号为0的创世区块诞生,也意味着比特币的正式诞生; 6天后的1月9日,又出现了一个序号为1的区块,并与序号为0的创世块连接成一条链,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

区块链概念的流行也引发了对虚拟货币的投资。

同时,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诈骗案件也频频出现,社会上一些原本的“老套路”也披上了“区块链”的“新马甲” 利用一些想赚快钱的人疯狂赚钱。

骗钱和传销一样

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陈昊、丁华清、彭以先等人通过建立的“PlusToken”平台发展了超过200万会员。除国内会员外,相当一部分为海外会员,等级关系高达3000多家。

短短一年时间,平台从会员那里吸纳了超过917万种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根据事发时的市场情况,人民币总价值折合人民币148亿元以上。用于发放会员的“拉人头”奖励,部分用于陈昊、丁华清、彭以贤等人的日常开销和个人挥霍。

为什么一个在线平台可以吸引这么多会员?承办此案的公诉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室负责人许玉杰指出了其中的奥秘: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媒介交易所,打着虚拟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不明真相的大众参与。

陈浩等人将平台包装成跨国公司,并规定会员需由网上推荐,并购买至少500美元的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再以虚拟货币加入会员,您每月可以获得 6% 到 18% 的收益。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次的下线,他们还引入了“执行佣金”奖励模式。 “高管”按照发展成员的层次和规模由低到高分别称为“大户”、“大咖”、“大神”、“创”。 5%、10%、15%开发线下“智能搬砖收入”的提成;

“创世”以“大神”待遇为基础,再享受平台利润分红、月度奖励、年度奖励,年分红不少于150万美元。

平台不收取人民币,只收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但所有收入和佣金均以“加币”支付给会员。

其实这个所谓的“加币”其实是陈昊等人创造的“虚拟货币”,在现实中没有任何价值。

同理,黄晓发、龙一清、林晓明、向晓亮在“区块链”传销案中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起诉。

黄小发等人称他们的“区块链”技术“世界领先”、“中国第一”。不仅如此,还吹嘘自己的GCB币可以全球购买、全球支付、全球兑换,只涨不跌,试图通过购买矿机和GCB币来迷惑参与者获得会员资格。

然后,他们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回扣的依据,诱使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数十万人被骗了。

2020年6月,南山区法院以组织领导罪判处黄晓发、龙一清、林晓明、向晓亮等人两年零九个月以上一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传销活动。罚款10万元至3万元不等。黄晓发、龙一清不服,提起上诉,深圳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办案检察官认为,部分虚拟货币发行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分红制度设置与以往传销平台的设置非常相似。在商业活动中,他们要做的就是线下不断发展,维护平台的运营,本质上是一个“庞氏骗局”。

办案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随着“比特币”等区块链资产价格的大幅上涨,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投资的兴趣越来越大,不法分子也在瞄准在这。

打着“区块链”之名,推销虚拟货币、资金盘等,将“区块链”技术等同于虚拟货币,公开或半公开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在一些中小城市,一些传销组织打着‘区块链’的幌子大肆欺骗。他们伪装成‘区块链’科技公司,以所谓‘区块链’投资专家的名义开办免费培训课程,引人煽动公众抢占所谓投资机会。”徐玉杰表示,这些人们的欺骗手段和保健品的传销一样,大多数人,尤其是老年人,对“区块链”和监管政策没有深入的了解,很容易落入陷阱。

都是“套路”和“打包”

“区块链”是一个新概念。 2019年10月,中央有关部门肯定了“区块链”技术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于是一些脑洞大开的人将目光聚焦在了“区块链”的概念上。

常见的表现形式有:以“区块链”的名义进行炒作;编造“高高在上”的理论来骗人;使用名人V“平台”;空投“糖果”引诱他人; “投资周期短,回报高,风险低。”这些都很诱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和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于2019年12月共同主办的“区块链犯罪防控”研讨会,目前涉及“区块链”的犯罪类型"主要有10种。

即盗取、诈骗虚拟货币和数字资产;违规开办、乱办;以“割韭菜”为目的发行山寨币和山寨币;通过虚拟货币渠道进行敲诈勒索、非法交易和洗钱; “采矿”相关犯罪; “证明”相关罪行;假存单来源项目;与资金池有关的犯罪; “智能合约”相关犯罪;新概念如分叉币和联盟链节点选举相关犯罪。

《方圆》记者回顾了近期利用“区块链”概念骗钱的案例,发现无论是发币、“挖矿”,还是所谓的合约、存单等,都是“例程”和“包”。

其中一个“套路”,“用羊头卖狗肉”,就是以技术为名传销的真相。上述江苏盐城案和深圳南山案都是如此。说它是“世界领先”、“中国第一”,简直就是用“区块链”的概念来唬人。

以陕西西安警方破获的一起大型网络传销案为例。也是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利用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的优势。通过线上平台销售虚拟“大唐币”、线下发展、操纵升值率等方式,受骗者遍布全国31个省市,涉案金额超过8600万元。

第二个“套路”,“戴空手套的白狼”,炒掉币值再“割韭菜”。山东济南一家名为“慧乐易”的电子商务公司,打着“区块链”的幌子,在网上设计了一个假虚拟磁盘,发布了所谓的“金币”、“贵币”等。虚拟货币。

基本的方法是先以赠送的名义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给新加入的传销业务员;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货币一路升值到百元甚至数百元,吸引不知名的人。真相人员加入;

最终通过所谓虚拟货币“贬值”的周期性波动,“割韭菜”,涉及资金3亿多元。

第三个“套路”是找名人来“代言”吸引人。有的骗子本身实力不大,却会趁着“区块链”的火爆,甚至会找明星给明星“代言”或“碰瓷”。

他们经常使用的是声称他们的项目比其他项目质量更高,投资者是著名的“某某”,买家是“某某”等等。有些人以为明星都参与了,自己参与肯定没有错,不知不觉投入了很多钱。

第四个“套路”是卖“矿机”,专攻“小白”。在“区块链”骗局中,犯罪分子一般要求投资者购买他们的“矿机”进行“挖矿”以赚钱。并谎称只要有“矿机”,躺着就能发财。

其实,这些“矿工”只不过是骗子手中的几行代码而已。背景可以随意改变,你可以改变任何你想要的。投资人挖坑挖坑,最后看到的其实都是一些骗子。只是一堆没用的数字。

《方圆》记者咨询了部分电脑“爱好者”了解到,所谓“矿机”,原指用来赚取比特币的专用电脑,有实物。我们现在所说的大多数“矿工”都没有实物。很多网络平台卖给用户的“矿工”其实只是一串数字代码,也叫“虚拟矿工”。

而“挖矿”,一开始也是字面意思,如金矿、银矿等。比特币兴起后,有人觉得利用计算机数学题获得虚拟货币的过程与挖矿,因此获得比特币的过程称为“挖矿”。

在深圳市南山区“区块链”传销案中,数十万受害者之一的王女士在黄晓发和龙一清等人的蛊惑下注册了20多个“区块链”平台。矿工”。她本以为用“矿机”“挖矿”就能赚大钱,没想到投入了几十万,在北方竟然找不到。

中国政法大学区块链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继业表示,当任何新事物出现时,都会有人利用这个新事物进行欺诈活动,因为常见的人们不明白。尤其是区块链在大众眼里显得比较“高大上”,所以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无知,想赚快钱,想出歪门邪道。

过度的炒作和混乱需要冷静下来并摆脱火势

从早年的“人人谈币”,到近年的“人人谈链”,“区块链”的概念被过度炒作。

相关办案人员和专业人士表示,部分不法分子以“区块链”的名义进行诈骗、募捐,造成社会对“区块链”技术的负面认知,阻碍了技术和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发展,应加强监管,及时冷却“区块链”过度炒作造成的混乱局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有效的联合监管联合打击机制。

2017年9月,中央网信办、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停止虚拟货币直接交易,并将代币发行融资定性为“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涉嫌非法发行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应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做好清算等安排。”公告要求各地清理整顿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也就是说,我国尚未承认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

2018年8月,银保监会、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其中明确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和“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来吸收资金。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区块链概念被炒作非法集资、传销和欺诈的事实。

2019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条例》,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

特别是2019年以来,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先后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00余家,关闭相关支付账户1万余个,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大V和网红通过一些刚性手段予以关闭。措施。微博、微信、营销小程序和公众号近300人。

同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提示》等。

在国家层面加强整治的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部分经济活跃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出台了整顿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措施,并多次提醒广大投资投资者,不要将“区块链”技术与虚拟货币混为一谈。虚拟货币的发行、融资和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应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与此相配合,政法机关也加大了对以“区块链”名义犯罪的打击力度,先后查处了多起以“区块链”名义犯罪的案件。搭建虚拟平台,发行所谓的“区块链”。涉及“五行币”、“汉唐币”等虚拟货币的重大案件涉及上百种货币。

不久前,山西太原警方捣毁了一个打着“区块链”名义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

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辛磊、张辉找到一家科技公司,以“区块链”招牌设计“云币平台”,并组织王强、张志刚、秦涛、柳岩、柳雪,张莎、安超、罗玉柱等人成立了资本审核部、语言引流部等部门,大量招募人员,组建微信交流群“免费推荐优势股”,关注“老师”投资股票不亏本。诱饵引诱受害人进入其搭建的所谓“云币平台”进行虚假交易。

为了让骗局更加真实,他们设立了直播间,专门人员在微信群里扮演所谓的“高级教师”和“普通股股东”。

直播过程中,“学长”先是公布了股价走势,“普通股民”纷纷附和吹捧,诱骗受害者相信所谓的“学长”。

办案公诉人介绍,该团伙建立的“云币平台”没有接入任何交易平台,诈骗团伙利用这个孤立的虚假平台吸引受害人在境内进行大量交易。按照所谓“高级教师”的“带令”a.

实际上,每一次受害人向平台转账一笔钱,诈骗团伙都会安排人员通过层层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全部转出,然后第一时间提现,受害人得到的只是平台“账号”只是上面显示的几个无意义的数字。

太原市民乔大强是遇难者之一。他投入了30万元,没想到一天之内就被“平台”强行平仓,赔光了。他感觉不好,立即报警。

警方在宣判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有300多名受害者被平台强制平仓,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因此,断定该“云币平台”涉嫌虚假交易。

2019年12月中旬,太原警方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辛磊、张辉等72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缴获手机289部、电脑80余台。

日前,太原市检察院、迎泽区检察院已按分工对涉案人员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审理中。

对于各种打着“区块链”之名进行诈骗的乱象,专业人士建议加强监管和打击。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认为,“区块链”造假作为传统造假的“高科技新变种”,确实给监管部门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公安、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打击机制,提高金融专业化水平和大数据调查能力,及时发现新动向、新迹象,而不是“除非发生意外,否则不要处理”,甚至“我不知道会不会发生。”

胡继业​​也持类似观点。他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尽快制定和完善法规,完善立法和监管。对于普通投资者区块链被骗几十万,可以进行适当的管理,设置必要的门槛,比如科创板、新三板应该设置门槛。冷静想一想,不能让区块链像P2P一样冲上去,最后会变成鸡毛。”

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胡勇认为,用真区块链对付假区块链,预防和打击假区块链很重要。

“区块链技术的不变性大大增加了数据造假的成本。数字签名技术可用于对相关数据进行加密,杜绝虚假交易。”

胡勇举个例子:比如海关跨境贸易网络服务可以将交易单、运单、报关单等数据加密上传到区块链。这些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比较,并通过所有相关方的密文进行交叉验证。非参与者很难获得链上数据,可以极大地保证交易安全,降低金融犯罪风险。

投资赚钱,不熟悉

有钱的地方总是有骗局。区块链技术发展至今已有13年。在过去的13年里,区块链作为一项技术创新,离钱很近,因为离得很近,所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因为关注,这个领域的骗局也很多。

如何防止欺诈和欺诈?专家、学者和办案人员提出了一些方法。

专门研究“区块链”的学者胡继业表示,防止欺诈很重要,即不要听信“胡说八道”。

实际上,十分之九的人听说过“区块链”,但十分之八的人不了解“区块链”是什么。正是因为他们不懂,而“区块链”这个概念本身又时髦又先进,这给了一些骗子可乘之机。

我怎么能不被“愚弄”?胡继业认为,要加大“区块链”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普通投资者了解“区块链”是什么,核心内容是什么,消除老百姓对“区块链”的误解。

腾讯手机管家安全专家杨启波认为,面对潜在的欺诈危机,公众可以通过做三件事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当受骗。

首先,您应该谨慎投资,不要相信“炒作”的承诺。接到“区块链”相关电话后,一定要在网上搜索核实其公司信息,以防虚假投资诈骗。

第二,不要随意点击未知链接,也不要轻易将钱转入个人账户。

第三,您可以使用第三方手机安全软件通过骚扰拦截功能拦截未知、加密等隐藏的来电,防止您上当。

徐玉杰表示,无论传销组织如何变化,其本质始终离不开“付费”、“高红利”、“发展线下”的标签。遇到这种情况,请睁大眼睛小心。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海曼提醒人们,在投资理财领域,一定要“陌生,不要碰”。投资理财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

王海曼表示,与传统诈骗案件相比,打着“区块链”和“虚拟货币”幌子的诈骗案件普遍具有两个特点。

一种是目标群体较小,但单个受害者的损失较大,部分受害者具有一定的投资经验和一定的经济实力。虽然受害者人数相对较少,但损失却是巨大的。如果你完全没有接触过这条线,一般不会上当受骗。

第二,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如果受害者后来没有发现自己被删除或屏蔽了,事实上,在一定时间内他将无法发现自己​​被欺骗了。

办案人员还提醒那些打算投资理财的人,不要被“白皮书”欺骗,更不要被“合同”欺骗。

要了解投资和财务管理项目,第一步是阅读白皮书。不过,白皮书并不是什么崇高的东西。很多骗子只是做了个PPT,然后变成了白皮书,要么很酷,要么很科技,要么号称用“区块链”改变世界,但技术点很少,没有实用价值。

还有骗子让客户看官网看合同,试图展示最好平台的形象。但事实上,拥有官网和合同并不意味着一切都会好起来。一些官网和合同上的所谓承诺只是一个大图,里面的内容都是捏造的。

王海曼说投资是有风险的。既要做好前期调研和深入调研,了解其资金和技术实力,又要正规渠道,认清项目本质,避免上当受骗。 (文中涉及者均为化名)